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治区、直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1.监理工程师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属于注册类证书,通过考试之后还要注册才能进行执业;
3.取得资格证书需要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并提交《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
2、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核表》。并在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进行审核,并盖章。
3、携带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核表》、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职称证书和监理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年限的证明或监理部门在《资格审核表》从事监理工作年限一栏盖章(以上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具体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4、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