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三个级别,分别、《免两科》、《附加报告职业》,每个级别的资格要求不同,免试和补考考生的考试科目少于普通考试考生,因此,成绩的有效期也比一般考试短,参加普通考试的考生有效期为2年,免两科加题的结果只保留一年。
参加普通考试的条件:
遵守法律的地方、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科或工程经济学专业大专学历,工作6年,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4年。
(2)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学士学位,工作4年,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3年。
(3) 获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3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2年。
(4)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硕士学位,工作2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少1年。
(5)取得工学或工程经济学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年。
免试条件:
(一)符合《建筑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相关注册要求,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获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修“建设工程经济学”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门学科,只考《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
1个.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个.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学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20年。
内置附加考试: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学科对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统一印制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添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