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一级建造师证书需要相关证件和材料,首先,建筑商必须申请更换,然后出具报损单正本和复印件。具体操作见以下文章:
首次施工证书补发业务流程:
(一)验收、一审:主体为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1个.《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发申请表》;2个.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个.报损单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1个.提交网上资料,2个.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个.复印件每页是否加盖公司公章。
一审时限:5个工作日。
(2) 回顾:主体为市住建委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习材料:1个.《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发申请表》;2个.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个.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审查标准:1个.检查复习材料是否齐全;2个.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3个.查询区(县)住建委资料是否已报送;4个.核对申请表是否有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印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交市住建委登记中心汇总,并将补发丢失的合格人员名单移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认证。如果印章丢失,请将印章制作数据发送给印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