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的主要是考试之前的报名条件,比如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等。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审核。
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的材料包括:
《报名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学历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核对原件。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需核对原件。
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满15年,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的单位证明。
所在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报考人员,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下为部分省份的审核流程:
浙 江
报考流程中所有的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考前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进行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报考信息经复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无效。
其中,对于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或复核部门认为上传的学历证书材料存在疑问的考生,还须到现场审核。
重 庆
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工作年限。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广 东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一级建造师证书是对建筑工程领域从业者的一项必要证明。取证的审核过程一般包括报名审核、笔试审核、面试审核、资格审查以及证书颁发等步骤。首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需要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接着招考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报名审核的申请人可以参加笔试审核,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工程实务等,成绩达到及格线的申请人可以进入面试环节。
在面试审核阶段,申请人需要接受考官的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经验、专业技能以及管理能力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这个阶段主要是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标准。最后,通过了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可以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参加资格审核。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审核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招考单位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