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一般情况下,二级建造师各科标准合格分如下:施工管理72分及格,法律法规通过60分,实践72分。二建考全科者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才可以取得二建成绩合格证明,免试部分科目或增项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海南市人社局发文:自2023年1月1日起,二建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一般情况下,二级建造师各科标准合格分如下:施工管理72分及格,法律法规通过60分,实践72分。但实践考试难度较大,大部分地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72分,一般在60分左右通过。
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凡是通过考试的考生,其报名资格都要进行人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作地在海南或本省户籍。工作地的证明文件(我省社保、我省缴纳个人所得税、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海南分公司或海南项目部出具工作证明文件、中央企业派驻海南的任命文件任选其一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工作年限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
3、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免考科目相关证明文件。